變更 ETF 配息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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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詳閱、瞭解並接受台新投信「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告知事項、申請 ETF 數位帳單注意事項」並同意進行 ETF 數位帳單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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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告知事項
變更 ETF 配息帳戶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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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聲明暨告知
  1. 本公司(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在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之特定目的範圍內,需蒐集申請人的個人資料。本公司蒐集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只會在符合法令規定或為履行法定義務執行業務所需之範圍及期間內,於境內或境外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處理或利用,利用範圍包括將申請人的個人資料交付予本公司委外廠商或與本公司具有合作、委任等關係之第三人或往來之金融機構、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具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司法機構或依相關法令得揭露之對象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若申請人需要進一步了解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被處理或利用的詳細情形,歡迎申請人隨時與我們聯繫。本公司聯絡電話〈02〉2501-3838。
  2. 本公司保有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申請人可行使下述權利:(1) 查詢或請求閱覽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2) 請求製給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5) 請求刪除申請人的個人資料。 (6) 請求個人資料可攜權或拒絕個人資料自動化決策(需在技術可行之前提下,且個資當事人為歐盟境內之公民)。
  3. 若申請人欲行使上述權利時,本公司客戶服務聯繫窗口、各分公司或申請人的理財諮詢服務人員皆能受理申請人的請求。本公司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申請人的個人資料時,申請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基於執行相關業務所需,若申請人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不完全時,本公司即有可能無法提供申請人完善的金融服務。
申請 ETF 數位收益分配通知書注意事項

帳戶

  1. 您所填寫的個人資料,均受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
  2. 若您於當期收益分配「除息交易日(含當日)」前申請變更 ETF 配息帳戶且提供資料完整,則於當期生效。

途徑

  1. 您所填寫的個人資料,均受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若您同意向本公司申請數位收益分配通知書,即表示您本人同意申請 / 變更以電子信箱(email)方式接收本公司全系列 ETF 基金收益分配通知書。
  2. 若您於當期收益分配「除息交易日(含當日)」前申請變更配息通知且提供資料完整,則於當期生效。
  3. 若您已於台新投信開立帳戶,並選擇確認單 / 對帳單寄送方式為電子信箱(email),則本公司將優先以台新投信基金綜合理財帳戶所留存資料為主。
  4. 當您完成數位收益分配通知書申請後,若您日後想恢復收取郵寄紙本收益分配通知書,未於台新投信開立帳戶之投資人可至本公司官方網站下載「ETF 基金收益分配資料異動申請書」郵寄至本公司辦理;已於台新投信開立帳戶之投資人可至本公司官方網站下載「綜合理財帳戶受益人基本資料異動申請書」郵寄至本公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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