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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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公司經理之「台新MSCI中國外資自由投資單日正向2倍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暨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核准在案,特此公告。
說明: 一、依據金管會 109 年4月20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39698號函及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辦理。 二、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第37條第2項規定,本次修正事項,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三、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修正對照表公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