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公告台新臺灣AI優息動能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以下簡稱本基金)民國114年3月31日收益分配不予分配事宜。

2025-04-01|基金公告

 

公告事項:

(一) 發生緣由

本基金成立日起屆滿九十日(含)後,經經理公司做成收益分配決定後,

於四十五個營業日內(含)完成收益分配。經理公司應按月依前述可分配收益之情形,自行決定應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未分配之可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次月之可分配收益。

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公告。

(二) 因應措施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十七條規定,本基金投資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下列各款收益,做為本基金之可分配收益:

(一)除息交易日前(不含當日)之利息收入、現金股利、子基金(含ETF)收益分配、收益平準金,扣除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

(二)前款可分配收益若另增配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資本損失)及本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後之餘額為正數時,亦為可分配收益。

本公司基於實務考量,故本基金114年3月31日將不予分配收益。

 

(三) 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