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公司經理之「台新MSCI中國外資自由投資單日正向2倍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終止上市日及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止日等事宜,特此公告。
說明:
一、 依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第32條規定辦理。
二、 本基金終止信託契約及受益憑證終止上市買賣之申請,分別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下同)109年10月19日金管證投字第1090371444號函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109年10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090019479號函核准及同意在案。
三、 本基金將自109年11月23日起終止上市買賣,並以109年11月24日為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止日。
四、 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第26條規定,本公司應自金管會核准本基金信託契約終止及清算作業後三個月內完成本基金之清算事宜,故訂定本基金清算基準日為109年11月30日。有關本基金最後交易日、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終止日及清算基準日等時程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