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台新高股息平衡基金」及「台新臺灣永續高息中小型ETF基金」113年信託財產各類所得申報內容有誤,詳如說明。
說明:
本公司經理之「台新高股息平衡基金」及「台新臺灣永續高息中小型ETF基金」於年初向國稅局申報113年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時,因作業疏失,導致投資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內容有誤;本公司已緊急向國稅局申請更正,惟因時程需要預計於五月中旬始能更正完成。
敬請投資人於下載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進行綜合所得稅申報前,如發現有前述二檔基金之以下所得類別時,請注意以下事項並進行調整:
1. 如發現二檔基金有所得類別【54-86年度或以前年度股利所得】,請調整為【54C-87年度或以後年度股利所得】。
2. 如發現二檔基金有所得類別【76-國內財產交易所得】,請直接剔除。
3. 五月中旬後如國稅局更正完成,將能下載正確資料。提醒您,財政部已公告,延長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展延至6月30日,建議投資人善加利用。
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