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台新SG全球AI機器人精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民國112年9月30日收益分配不予分配事宜。
公告事項:
(一) 發生緣由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十七條規定,本基金成立日起屆滿九十日(含)後,經理公司應依收益評價日(即每年九月最後一個日曆日)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
經理公司得依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之情況,決定是否分配及應分配之收益金額,未分配之可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次期之可分配收益。
經理公司應依法令規定公告每受益權單位之配發金額、收益分配基準日、分配方式及其他收益分配相關事項,於收益評價日後三十五個營業日(含)內分配收益予受益人。停止變更受益人名簿記載期間及分配基準日由經理公司於期前公告。
(二) 因應措施
依本基金信託契約第十七條規定,本基金投資中華民國境外(除大陸地區外)所得之利息收入、現金股利及收益分配等收入扣除相關費用成本後,本公司基於實務考量,故本基金112年9月30日將不予分配收益。
(三) 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無。
特此公告。